关于推荐曹少华等四人申报正高级教师专业资格的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9-26 浏览量:3818次
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市教育局审核,同意推荐曹少华、吕水庚、李长志、张五芳等四人申报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示。
公示日期:自公示之日起三天。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四人申报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有异议,可来电、来访、来信,联系部门和电话:法监科 82801870;组织人事科 828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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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市教育局审核,同意推荐曹少华、吕水庚、李长志、张五芳等四人申报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示。
公示日期:自公示之日起三天。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四人申报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有异议,可来电、来访、来信,联系部门和电话:法监科 82801870;组织人事科 828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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