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2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2148次
各辖市(区)教研室、市区各直属中学教导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苏教师[2009]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总结、交流我省高中新课程实施4年以来在化学教学中所取得的经验,进一步推进高中化学新课程的深入实施,促进全省高中化学骨干教师的专业发展,兹定于 2009年10月15日 至17日在常州市举办全省高中化学课程改革过程性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更新教育教学观念、解决教学疑难问题、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为重点,充分发挥我省名、特教师的指导作用,通过前期调研、改进培训方式、加强过程管理等措施,使培训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广大一线化学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为我省高中化学新课程的进一步深入实施提供师资保障。
二、培训目标
1.总结经验——比较全面地回顾、总结我省各地高中化学新课程实施4年以来,在化学教学中取得的好的经验和敛法,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宣传和交流。
2.解决疑难——针对我省高中化学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如对高中化学新课程整体理解与把握的问题、高中化学课堂教学有效性问题、高中化学新增教学内容的把握问题、实验教学的强化和创新问题等)进行教学观摩、专题研讨和交流,使教师能掌握一般的解决问题的方法。
3.拓展视野——通过聘请有关教学专家和学科专家作专题报告,使教师了解国际、国内高中化学课改发展趋势,了解与高中化学新课程相关的现代科技前沿知识,拓宽教师的专业视野。
4.提升水平——通过落实培训的参与性和组织纪律性等措施,使参加培训的教师对新课标和新教材有新的认识,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有新前提高。
三、培训内容及形式
1.专家报告(内容如上)。
2.案例分析。分析4个案例,每个案例侧重1个主题(含1节观摩课和1个专题讲座)。通过观摩课和讲座,强化教师对相关问题的认识,初步掌握解决这些问题的一般方法,提高对新课程的把握能力和教学设计的水平。
3.经验交流。通过典型经验介绍和交流,提高全省各地、各层面实施新课程的质量和水平。交流的形式包括大会发言和书面交流等。
4.互动交流、实践活动等。
四、与会人员
全省每所普通高中化学骨干教师1名、各县(市、区)高中化学教研员、各大市高中化学教研员、省化学教研网站联络员(高中)、特邀代表等。
请我市各校选好与会人员,全程参与培训,各校填好回执(见附件)并将回执于 9月20日前 发送至常州市教研室 吴永才 老师的邮箱(jyswyc@czedu.gov.cn)。
五、报到及培训时间、地点
1. 报到时间: 10月15日 上午11:30前报到。
2. 报到地点: 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
3. 培训时间: 10月15日 下午至17日。
4. 培训地点: 江苏省常州高级中学。
六、其他
1.本次培训的食宿费用由省教研室承担,交通费用由与会人员所在单位报销。
2.请各市教研员做好组织和考勤工作,对认真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教师,由省教研室发给教师培训证书。
附:高中化学改革过程性培训与会人员回执
学校 | 姓名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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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
常州市教育教研室
金坛市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2009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