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2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2070次
各学校:
接常州市教研室“2011年常州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论文评比活动”的通知(具体内容见附件),请各校教务处组织信息技术学科教师按照通知中的具体要求,积极参加此项活动。请将参评论文的打印稿及评审费于10月27日前交到市教育研训中心(三楼)信息资源部办公室,电子稿直接发送到信箱jyszsz@126.com,过时不候。
请参赛老师注意,常州市研室对于“有抄袭现象的文章,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两年内不得参加市教研室、市信息技术教学专业委员会组织的任何论文评比活动”。
金坛市教育研训中心
附:
2011年常州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论文评比活动的通知
为了深入研究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教育与评价,广泛交流教学经验,切实改进课堂教学,发挥教学评价功能,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研究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2011年常州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论文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师。
2、论文要求:
(1)紧密联系当前课程改革形势,就信息技术课程建设、课程与评价、课堂教学、教学研究等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探究,在此基础上撰写出观点清晰,既有一定的理论指导,又有自己的实践思考的论文。文章字数一般在3000——5000字左右。
(2)参评论文的撰写格式应该遵循正式期刊或出版社出版书刊的要求论文格式:标题(黑体,三号)、摘要和关键词(楷体,小四号)、正文(宋体,小四号)、参考文献。
(3)论文用A4纸打印三份,并装订。打印稿需要制作封面,封面内容包括:论文名称,单位、姓名和联系电话,在论文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
(4)辖市(区)的论文打印稿及评审费(20元/篇)交至各辖市(区)教研员处,局属学校教师的论文打印稿及评审费交至市教研室朱世周处。所有参评论文电子稿(包括作者姓名、单位)发送至信箱:jyszsz@126.com。
(5)已在各级论文评选中获奖,或已发表的论文不再参评。对格式不符合要求或未交评审费的论文,原则上不进行评选。
(6)对于有抄袭现象的文章,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两年内不得参加市教研室、市信息技术教学专业委员会组织的任何论文评比活动。
3、截止日期:
2011年10月28日 。
4、评选办法:
常州市信息技术教学专业委员会理事会组织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并按《常州市教育学会关于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比管理办法》规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常州市教育学会信息技术教学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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