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3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2050次
关于举行第二批金坛区名教师工作室2015年度考核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工作室领衔人:
根据教育局工作计划,定于12月下旬举行第二批金坛区名教师工作室2015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考核
1.时间安排
第一组:小学各学科、综合实践、学校德育、学校管理、中专共13个工作室,考核时间为12月23日(周三)上午8:00开始;
第二组:初中、高中各学科共13个,考核时间为12月23日(周三)下午2:00开始。
2.考核地点
教师发展中心六楼报告厅
3.考核方式与要求
依据《金坛市名教师工作室实施意见》文件所规定的工作室“职责任务”及要求进行考核(附后),考核时间跨度为2014年11月-2015年12月。本次年度考核方式及要求为:
(1)现场递交材料:工作室年度总结文稿(5份);《名教师工作室工作手册》。
(2)自评汇报:由工作室领衔人依据全年目标任务进行自评口头汇报,限时15分钟。口头汇报时可使用多媒体设备,可借助于工作室网站平台(发展中心将提供无线网络系统)。
二、过程性考核
1.过程性材料调阅:考核评估组通过阅览工作室网站、查阅《名教师工作室工作手册》等材料,对工作室进行过程性考核。
2.访谈:考核评估组通过问卷、访谈(包括工作室成员)等形式,了解各工作室活动的开展情况。
三、综合考评
金坛区名教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将依据考核评估组的意见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考评结果。
金坛区名教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
2015年12月11日
附:金坛市名教师工作室“职责任务”、“运行方式”、“考核评估”(摘自《金坛市名教师工作室实施意见》)
【职责任务】
名教师工作室的职责主要是培养市级以上优秀教师,结合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开展研究与实践,开发并生成中小学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的优质资源,为学校教育提供经验与方法,并通过导师培养制、项目领衔制、成果辐射制等形式加以实施。具体职责如下:
(一)导师培养制:工作室领衔人为工作室其他成员的导师,领衔人也可聘请工作室中符合“名教师工作室领衔人”条件的教师共同承担导师职责。导师应制订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训课程、培训形式、研究专题、考核办法等),通过指导,促使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
基础培养目标是工作室成员应在我市及常州市优秀教师成长“五级梯队”中得到相应提升,或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二)项目领衔制:工作室以领衔人及导师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集体智慧为依托,对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工作周期内有务实的工作过程且成果显著。
(三)成果辐射制:工作周期内,工作室教育教学教科研等成果应以论文、专著、专辑、研讨会、报告会、教育论坛、公开教学、专项研讨、拍摄专题电视片、现场指导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介绍、推广。基本要求为:工作室运行期间,须以工作室为单位,主持一个市及以上级研究课题,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至少人均一篇,开设市(区)以上公开课至少20节;每学年,工作室领衔人开一节市及以上级公开课、作市及以上级教师培训讲座或组织市及以上级论坛(报告会、研讨会)一次,听本工作室成员课不少于20节。工作室活动每学年不少于10次。
【运行方式】
(一)工作周期
金坛市名教师工作室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工作周期内依据经“金坛市名教师工作室实施意见”以及工作室的工作目标等进行运作,完成相关工作。
(二)实行过程管理
市教育局将对名教师工作室进行过程管理。一是建立名教师工作室网页,并由教育局统一管理。各工作室应及时上传相关信息,报道工作室的活动及成果;二是为名教师工作室配备《名教师工作室工作手册》,以工作室领衔人及其成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及要求为框架,将工作室运行的过程性资料及相关成果进行及时记载。以上内容将作为工作室接受评估的主要内容。
各工作室对成员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同时增补新成员。
【考核评估】
过程性评估:在名教师工作室运行期内每学年考核一次,主要方式为依据全年目标任务自评汇报,由金坛市名教师工作室领导小组鉴定。
周期性评估:在名教师工作室的一个工作周期末进行终结性评估,采用自评、交叉互评、专家组评估等。
评估方式: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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