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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秋学期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1785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教科研工作安排,2014年秋学期课题的结题鉴定工作将于1014-23日间进行,具体工作要求已于日前在市教育研训网上发布了,为了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所有参与结题鉴定的课题必须出具项目申报、立项(中期评估表)的原始文本材料,经鉴定组审核后随其他鉴定材料一道发还课题组。  

二、结题(成果)鉴定书中关于课题项目的名称、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等关键信息必须要与该项目的申报、立项时保持一致。  

三、关于研究的过程与成果材料的整理。必须按规定将研究的阶段行动计划、与之相对应的研究行动与动态报道、所有参与研究者的反思与总结等过程性材料,准时、全面在呈现到研究项目的专题网页中。成果材料的搜集,要注意面向所有参与者(没有相应研究成果的成员不能列“主要研究人员”中)。对于缺乏研究过程、核心研究成果的项目在结题时,将执行“一票否决”制。  

四、关于第二轮小课题的结题。  

1.日前,市教育研训中心通过市教科研管理平台()对54项待结题的第二轮小课题进行逐项初审。审查中,突出关注了每个项目的研究过程,经审查只有29项通过初审(具体名单附后)。通过初审的课题组可以按原通知要求于 20141030 前上交有关材料,按期参加结题鉴定。但仍然必须注意继续按上述要求进一步做好过程与成果材料的整理与上传。  

2.对于没有通过初审的课题项目,市教育研训中心允许课题组通过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填写“变更申请表”,经所在学校批准后,报市教育研训中心批准),适当延长研究期限(不迟于2015年6月),切实展开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效后再结题。  

在推迟结题的研究期间,课题组必须加强研究行动的计划性,做实研究的过程。各课题组必须制定出详尽的阶段行动计划(或者学期计划),按计划组织课题组开展各项行动研究,每阶段(学期)全体研究成员都必须要有研究性的总结与反思。上述的行动计划、总结反思、研究案例等过程性材料必须及时上传到课题网页的对应栏目中,每月不得少于2条,且课题主持人不得代替研究成员上传。  

3.没有通过初审的课题组必须在 20141030 前完成变更手续,否则研究项目将予以废止。  

本学期以来,市教育研训中心对课题研究工作提出一系列新要求,请各单位教科研管理部门组织本校参与课题研究工作的老师认真学习,并以此来进一步规范、指导研究过程的开展,促进教科研工作的发展。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研训中心王老师联系,电话:82368956  

  

   

金坛市教育研训中心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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