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3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1683次
局属各单位:
2011年春学期,市研训中心组织开展了常州市“十二五”备案课题申报工作。一年多来,各课题组展开了程度不同的研究。为进一步提高课题研究的水平,确保课题研究目标如期实现,经研究,定于2012年9月起对该批课题进行中期评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课题
各备案课题组认真填写《金坛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中期评估表》(详见附件),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接受中期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2.研训中心即日起对本市所有备案课题进行中期评估,确定推荐参加市级评估的课题名单。
二、材料准备
1.文本材料
各校(园)推荐参加市级评估的课题组于10月10日前,将课题研究文本材料报送研训中心,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市级评估。
中期评估文本材料包括:
(1)课题中期研究报告(一式三份);中期研究报告主要汇报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开题以来做了哪些工作,二是研究取得了哪些成绩,三是研究过程中遇到了哪些困惑;
(2)《金坛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中期评估表》(一式二份);
(3)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及获奖论文证书复印件。
2.电子材料
除文本材料外,根据常州市教科研课题网络管理的要求,中期评估的其他材料要求在本课题网页中呈现,具体材料有以下几方面:
(1)课题申报表、研究方案、实施计划、情况登记表、中期评估表、中期研究报告、课题组理论学习论文(专著)目录、学习笔记等资料。
(2)课题组开设研究课记录及其他过程性材料。
(3)课题组撰写(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论著。
(4)本课题研究的特色材料。
三、评估日期
1.即日起至10月8日,各校(园)对备案课题中期评估。请各校教科室主任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2.10月15日——11月10日,研训中心组织人员对推荐参加市级评估的课题进行中期评估。
四、评估程序
1.评估组查看相关材料。
2.评估组交流评估情况。
3.集中公布评估结果。
五、评审费用
参加市级评估的课题组交课题评审费100元(由单位承担)。
请各校(园)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全市课题中期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陈文,联系电话:2368956
二O一二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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