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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州市“十二五”备案课题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1683次

局属各单位:  

2011年春学期,市研训中心组织开展了常州市“十二五”备案课题申报工作。一年多来,各课题组展开了程度不同的研究。为进一步提高课题研究的水平,确保课题研究目标如期实现,经研究,定于2012年9月起对该批课题进行中期评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课题  

各备案课题组认真填写《金坛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中期评估表》(详见附件),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接受中期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2.研训中心即日起对本市所有备案课题进行中期评估,确定推荐参加市级评估的课题名单。  

二、材料准备  

1.文本材料  

各校(园)推荐参加市级评估的课题组于10月10日前,将课题研究文本材料报送研训中心,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市级评估。  

中期评估文本材料包括:  

(1)课题中期研究报告(一式三份);中期研究报告主要汇报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开题以来做了哪些工作,二是研究取得了哪些成绩,三是研究过程中遇到了哪些困惑;  

(2)《金坛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中期评估表》(一式二份);  

(3)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及获奖论文证书复印件。  

2.电子材料  

除文本材料外,根据常州市教科研课题网络管理的要求,中期评估的其他材料要求在本课题网页中呈现,具体材料有以下几方面:  

(1)课题申报表、研究方案、实施计划、情况登记表、中期评估表、中期研究报告、课题组理论学习论文(专著)目录、学习笔记等资料。  

(2)课题组开设研究课记录及其他过程性材料。  

(3)课题组撰写(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论著。  

(4)本课题研究的特色材料。  

三、评估日期  

1.即日起至10月8日,各校(园)对备案课题中期评估。请各校教科室主任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2.10月15日——11月10日,研训中心组织人员对推荐参加市级评估的课题进行中期评估。  

四、评估程序  

1.评估组查看相关材料。  

2.评估组交流评估情况。  

3.集中公布评估结果。  

五、评审费用  

参加市级评估的课题组交课题评审费100元(由单位承担)。  

请各校(园)接到通知后,认真做好各项组织工作,确保全市课题中期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陈文,联系电话:2368956  

附件:《金坛市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中期评估表》  

  

二O一二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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