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小课题研究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1727次
局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教育局教育质量效益年动员大会精神,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改进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升教师科研品质,决定组织开展小课题研究。现就小课题研究申报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老师。目前主持各级各类课题和已经申报了常州市“十二五”备案课题的教师不再申报。
2.课题组人员:既可以几个人为研究单位,也可以一人单独申报。
3.研究周期:视研究内容而定,一般为一个学期——四个学期。
4.申报要求:
(1)选题要有价值。
(2)选题要小,便于操作。
(3)选题内容以课堂教学为主,兼顾班主任工作。
5.小课题管理:学校为小课题研究管理责任人,研训中心负责督查、调研、结题鉴定、推介研究成果等。
6.申报程序:课题组(包括个人)申报——学校审核——研训中心评审,公布立项名单。
7.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策划、指导,借小课题研究,把质量提高和效益提升推向高潮。
8.申报截止时间: 2012年5月30日 。各单位集中在5月28——29日,把申报评审书(一式二份,见附件)和课题名单目录送交研训中心 陈文 老师处。
金坛市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2012年3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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