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课题中期评估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1818次
各中小学、职教中心、幼儿园:
按照《关于开展常州市“2004-2010年”第二批教科研课题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各校(园)推荐参加市级评估的课题组于10月10日前,将课题研究文本材料报送研训中心科研部,逾期将视为放弃市级评估。文本材料以课题组为单位,一个课题一个材料袋,以校为单位送研训中心科研部 薛琴 老师处,评审费交财会室虞雪梅会计处。
友情提醒:教育学会年会论文和“案例评析”评选活动截至时间为10月15日,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及时上交。
金坛市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2008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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