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常州市“中学优秀校本课程案例”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1822次
各初级中学、各高中:
为提高中学校本课程开发水平,常州市教研室决定组织常州市“中学优秀校本课程案例”评选活动。为了我市能在这次评选活动中取得好成绩,经研究决定,中心将进行金坛市“中学优秀校本课程案例”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案例要求
校本课程案例指学校开发出的某一门校本课程,它可以是校本教材,也可以是成文的教学案例。相关的教材或案例必须包含某一门课程至少一学期的教学内容。
二、参评对象
我市所有初级中学和高中。每所学校参评案例不得超过2篇。
三、活动组织
1.参评学校请填写《江苏省“中学优秀校本课程案例”参评申报表》(详见附件),
2.中心将组织初评,按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从获奖案例中择优选送常州市教研室参加“江苏省中学优秀校本课程案例评比”
3.请各中学相关负责人于2008年10月20号之前,并将校本课程案例与申报表一起送交钱小肇老师。根据常州市教研室通知精神,每篇案例按要求收取评审费20元。
附件:申报表
网站导航
高中和中专网站
九年一贯校和初中
小学网站
幼儿园网站
门户网站
昨天访问: 5167 | 今天访问: 2769 | 本月访问: 34370 | 上月访问: 13774041 | 访问总数: 299754536
Copyright® 2019-2024 金坛教育服务 苏ICP备06023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