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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第七期课题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13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2135次

各中小学:

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第七期课题申报评审工作已经结束,在第七期课题评审中,我市共有3项课题被确定为省级立项课题。望各课题组切实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2007年度第七期课题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课题研究的管理和指导,关注课题研究的进展。各课题组应遵从课题管理办法,定期报告研究进展,按时完成研究计划。按照常州市课题管理规定,各课题都要建立专题网页或博客。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组应填写《常州市教科研课题研究活动记录表》。

附件1: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2007年度第七期课题目录

金坛市岸头实验学校

贺小黑

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学科衔接的策略研究

金坛市教育研训中心

陆文跃

新课程背景下初高中语文教学衔接策略的研究

金坛市教育研训中心

杨国华

小学数学练习活动设计的探究与实践研究

附件2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2007年度第七期课题管理办法

一、时间要求

第七期课题自200711月立项,要求在20086月前完成开题工作,并递交开题报告(均由大市教研室统一交至省教研室);2009年起省教研室及各大市教研室开始组织对第七期课题的中期评估工作;20106月前要求全部结题,并递交结题报告(均由大市教研室统一交至省教研室)。因特殊原因,要求延期结题或变更课题支持人的,需向大市教研室及省教研室分别递交申请报告,且最迟结题时间不得超过20115月。

二、表格下载

课题研究中所需要用到的《开题论证书》、《中期评估表》、《结题论证书》、《课题变更申请书》等表格请统一到省教研室网站http://www. 首页上“课题研究”栏目中下载。

三、日常管理

1、重点课题

1)重点课题的课题主持人必须参加由省教研室组织的课题培训活动;

2)重点课题的开题和结题均由省教研室统一组织专家组成员进行现场开题与结题;

3)重点课题至少要有两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的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论文方具有结题的资格。

2、立项课题

1)立项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各大市教研室负责,各大市教研室要加强对课题研究的过程性管理,将课题的管理与指导、培训、研讨、交流结合起来;

2)省教研室将对全省各市的立项课题进行不定期的中期抽样评估;

3)立项课题要求至少有一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的与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方具备结题资格。

四、高校及省级科研单位人员的课题管理

高校及省级科研单位人员申报的课题由各单位的科研机构代为管理,并按照课题研究的时间要求定期向我室递交开题论证书、结题论证书,要求至少要有两篇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相关研究论文方具备结题资格。有关课题管理的具体事宜直接与我室联系。

五、联系方式

有关我室的课题管理工作,其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邮编:210013,联系人:朱纷、万伟,电话:025—83758238,传真:025-84700967E-mailwanwei19@sina.com

金坛市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200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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