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俊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15 浏览量:1444次
坛教人字〔2017〕38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 经研究决定:
夏俊文同志任常州市金坛区春风幼儿园园长;
免去何萍同志常州市金坛区春风幼儿园园长职务。
特此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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坛教人字〔2017〕38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 经研究决定:
夏俊文同志任常州市金坛区春风幼儿园园长;
免去何萍同志常州市金坛区春风幼儿园园长职务。
特此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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