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中小学音乐教师技能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0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1849次
各中小学、职校:
为全面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通知精神;认真落实《江苏省中小学音乐教师职业技能标准(试行)》要求。我区将对全体音乐教师进行第三次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培训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培训时间:9月23日(周五)上午8:30;时间半天。
培训地点:教师发展中心六楼报告厅。
培训对象:全体在职音乐教师。
请各校安排好教师课务,通知所有音乐教师准时参加培训,不迟到不早退。
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
教育局艺术教育中心
201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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