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0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1851次
各中小学、职校: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通知精神;认真落实《江苏省中小学音乐教师职业技能标准(试行)》要求。我区将利用2-3年时间对全体音乐教师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努力达到省标要求;决定于3月2日(周三)上午8时在教师发展中心六楼报告厅进行第一次培训。现将有关培训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1.每次培训的内容即今后考核的内容,请各位带好笔记本认真记录。
2.每次培训的出勤就是培训的平时成绩,请不要请假和无故缺席。
3.请各校安排好教师课务,通知教师准时参加培训,不迟到不早退。
4.培训安排
时间 | 内容 | 主讲人 | 地点 |
8:00---9:30 | 合唱教学、艺术节合唱点评 | 曹国平 | 六楼报告厅 |
9:40---10:20 | 培训动员 | 张金平 | 六楼报告厅 |
10:20---11:00 | 小学组布置研训工作 | 高庆云、张华 | 六楼报告厅 |
初中组布置研训工作 | 尹梅红 | 第一会议室 | |
高中组布置研训工作 | 曹国平 | 第二会议室 |
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
教育局艺术教育中心
201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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