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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1年常州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1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5241次

局属各单位: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11年常州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通知》(常教电〔20113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我市各校参加此项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范围  

普通高中、初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  

二、评选组别和项目  

组别:普教小学组、普教初中组、普教高中组,特教组,中等职业学校组;  

项目: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程序设计、电脑艺术设计。  

三、作品报送  

(一)报送时间  

各校于310日前将推荐作品报送市教育研训中心信息资源部。  

(二)报送材料  

1.电子文档材料  

1)组织活动工作小结(1000字以内);  

2)推荐作品名单汇总表(使用excel表格,学校名用规范全称;  

3)推荐参评作品光盘。盘内每个参评作品建一个文件夹,作品文件夹内含:参赛作品、推荐作品登记表、作者电子照片(150×210像素)和作品创作说明(见附件中的“活动指南”),并确保作品能够运行,没有病毒。  

作品文件夹命名格式为:组别代码+项目代码+地区代码+三位流水号。  

组别代码:普教小学组为1,普教初中组为2,普教高中组为3,中等职业学校组为4,特教组为5  

项目代码:绘画为H,艺术设计为Y,动画为D,网页为W,报刊为B,程序为C  

地区代码:金坛为A,例:金坛小学动画作品,其编号为: 1DA001  

2.书面材料  

1)组织活动工作小结;  

2)推荐作品名单汇总表(使用excel表格,学校名用规范全称)  

3)由作者本人亲笔签名的“推荐作品登记表和作品创作说明”(见附件中的“活动指南”)。  

四、评比和奖励  

作品制作和评分规则见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见附件1)。本次活动将评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名,由常州市教育局颁发获奖证书,优秀获奖作品将推荐参加全省和全国比赛。  

五、作品数量要求  

1.各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征集优秀作品参加此次竞赛活动,力争每校都要有作品提交,其中,市级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实验(示范)学校须选送4件以上作品、常州市动漫实验学校须选送2件以上作品。  

2.各校在提交的作品中,以“远离烟草,健康生活”为主题的作品不少于1件。  

六、作品参评资格审定  

1.有明显的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的作品,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  

2.严格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辖市区教育部门及所在学校;  

3.已正式出版的作品、已在媒体上发布过的作品、已参加其他全国性比赛(包括: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等)的作品不参加评选。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  

4.不符合作品形态界定相关要求的作品,直接取消参评资格(作品形态界定相关信息请参见“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目录三);   

5.提交的作品不能含有病毒。  

七、活动联系方式   

作品送交地址:金坛市教育研训中心(三楼信息资源部办公室);联系人: 王老师;联系电话:82368976;电子邮件:jtsyxzx@126.com。活动相关要求请登陆江苏教育资源网(http://www.etec.edu.cn)现代教育技术研究栏目查询。  

本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截止日期为3月10日),请各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电教中心组成员积极支持,力争在全省、全国比赛中取得佳绩。  

   

金坛市教育研训中心  

附件:

1.第十二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指南  

2. 2011年常州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报送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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