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州市现代教育技术课题研究优秀成果评选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1 信息发布:无 浏览量:2464次
局属各单位:
根据常州市电教馆(常教电〔2010〕5号)文件精神,市教育研训中心于日前发出了“在全市开展现代教育技术课题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为了便于更多学校、老师参与此项工作,现再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参评对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都可以参加,参加者可以是集体与可以是老师个人。
二.关于参评范围。只要是 2005年1月1日 至 2009年12月30日 期间正式立项,并与现代教育技术相关的课题均可以参加。此次评选范围并不仅限于“电教课题”(即不论立项单位是否为电教部门)。
三.关于材料提交。申报的前期,只需于本月21日前提交一份“备案表”即可。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初评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