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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08    浏览量:1257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根据省文明办工作要求,江苏教育报刊总社举办了江苏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征集评审活动。现将有关参赛事项转告如下:

一、剧目要求

参评剧目内容:留守儿童、随迁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的心理健康教育,未成年人的挫折教育、网络教育、生命教育、入学适应问题,学习内在动力的激发引导、自我意识与人际沟通问题,青春期的性教育问题,和谐亲子关系的建立与维护,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等。作品内容力求贴近中小学生的学习生活,题目自拟。小学组不超过8分钟,中学组不超过10分钟。

二、作品报送

9130日,登录“江苏教育新闻网”(www.jsenews.cn)“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征集评选活动专栏,按要求报送剧目信息,并将拍摄的作品(转录为wmv格式视频文件,大小在300MB以内)和剧目脚本一起发送到“校园心理剧”作品征集专用邮箱:jsxyxlj@126.com,邮件标题为“作品名称+学校全称”。联系人:陈路,联系电话:025-86275702

作品由学校自行摄制报送,原则上每所学校报送一件作品,不超过两件。学校如需剧目艺术指导,请与艺教中心许洪清、沈海波联系,并于930日前将作品光盘报送至艺教中心,联系电话:8288120082883100

三、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全省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及组织奖若干。获奖名单和获奖作品将在《江苏教育报》、《初中生世界》和《阅读》及江苏教育新闻网(www.jsenews.cn)公布。颁奖仪式及优秀剧目现场汇演将于201411月举行。活动详情请登录江苏教育新闻网(www.jsenews.cn)“校园心理剧”专栏查询。

此次活动,市教育局也将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征集上来的作品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希各校认真对照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全面展示我市师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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