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教育局>>文件通知>> 内容
关于开展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08    浏览量:1181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单位专、兼职统计人员必须具备统计专业知识,取得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统计工作。

  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做好2015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1.报名对象:

  在本单位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而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般为单位财务人员)。

  2.报名所需材料及费用: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1张,同时递交本人电子照片,其必须是标准彩色证件照。③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表格到教育局会计结算中心王文光处领取。④教材费及考试辅导等费用410元。

  各单位参加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及费用于6月20日前交局会计结算中心王文光处,然后统一到市统计局办理报名手续。

  二、统计法规定,凡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和证件年检。今年统计继续教育取消收费,持证人员直接登录继续教育网址进行学习考试。继续教育网址为http://58.216.242.23/jixujiaoyu/(或登录常州市统计局网站进行学习考试),用户名为从业资格证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学习考试时间为8月31日前。

昨天访问: 5865  |  今天访问: 1532  |  本月访问: 87363  |  上月访问: 13774041  |  访问总数: 299807529

 

Copyright® 2019-2024 金坛教育服务 苏ICP备06023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