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30 浏览量:1806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现将如何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对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不含金沙中学)。
二、工作程序
1.网上提交:2018年3月31日前,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进入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2.教育局审核: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查通过后,下载打印报告书(一式一份)(法人变更的单位须先变更),直接报送办公室盖章;
三、其它事项
1. 本单位留存《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以备抽查;
2.咨询电话:82839059(区编办);
3.区编办文件见附件。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