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6 浏览量:1563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平安法治文化建设,稳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和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根据区综治办、区依法治区办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决定今年3月份继续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重点
1.宣传政法机关、综治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促进平安校园建设,不断推进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学校和谐稳定的情况。
2.宣传学校主动参与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活动的经验做法。
3.宣传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以及在矛盾纠纷化解、安全管理创新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4.宣传法律法规、防范诈骗及非法集资等知识,增强师生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
5.宣传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火、防电、防溺水等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二、宣传形式
(一)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黑板报、校刊、显示屏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进一步扩大教育系统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影响力和辐射面。
(二)通过教职工大会、主题班(队)会、国旗下讲话、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三)结合“3.8”妇女节、“3.12”植树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对广大师生进行法制和综治知识的宣传。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校要加强对综治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做好详细记录并保存影像资料。
2.广泛动员,齐抓共管。各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综治部门的作用,加强联系,积极参与,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综治工作,提升师生安全感;要发挥媒体作用,营造舆论氛围,提高师生员工对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
3.各校要加强综治宣传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并在综治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认真做好综治宣传工作情况小结(含宣传图片),以电子版形式于4月2日之前报区教育局法监科,联系人:于晏,电话:82825373,邮箱:jtsjyjfjk@126.com。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2018年3月6日
附:2018 年平安法治推荐标语
手牵手创建平安金坛 心连心构建法治家园
综合治理齐抓共管 法治创建人人参与
打防结合以防为主 专群结合依靠群众
加强依法治理 建设平安金坛
平安出自一点一滴 法治始于一举一动
平安是百姓生活之福 法治是金坛发展之基
户户参与综合治理 人人共享平安成果
你我文明又守法 平安金坛每一天
平安让生活更美好 法治让百姓更幸福
平安金坛家家参与 金坛平安人人受益
人人是综合治理参与者 户户是平安金坛主力军
平安建设惠万家 综合治理靠大家
以稳定彰显金坛魅力 以平安构筑城市繁荣
平安金坛你我共创 法治生活人人共享
平安金坛大舞台 有您参与更精彩
争当平安使者 共享法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