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职工2018年1月薪级、教龄、岗位津贴调整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7 浏览量:2780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现将教职工2018年1月薪级、教龄、岗位津贴调整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2018年1月在编在岗人员(含民办)。
二、执行时间
2018年1月。
三、兑现时间
2018年5月10日(补发上一体化平台)。
四、操作方式
进入人事编制系统/工资业务/工作人员工资变动/事业专业技术人员/选择须变动人员/完善变动(1、维护年度考核;2、教龄变动。)情况并保存/开始测算/申报后打印(1、《工资变动审批名册》三份[薪级变动与岗位津贴变动为软件自动生成];2、《特殊岗位津贴审批名册【即教龄变化】》三份)。
五、上报材料 (名册每页均加盖印章)
1.《工资变动审批名册》三份;
2.《特殊岗位津贴审批名册》三份;
3.工资卡片;
4.2016年度考核结果花名册(1、此名册用于查看;2、薪级晋升者考核结果须合格及其以上,考核结果不影响教龄与岗位津贴变动);
六、工作步骤
1.人事编制系统申报;
2.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批(2017年3月29日至3月30日);
3.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批(人社局四楼,4月2日起审批);
4.返回一份审批名册至教育局。
七、其它事项
1.名册、卡片顺序与一体化平台名单顺序一致(编制系统有调整人员顺序功能);
2.民办人员在备注栏标注“民办”;
3.部分涉及薪级变动的退休及其他特殊人员添加在名册末尾。
4.癌症、精神病人按原规定执行。
5.其它未尽事宜,电话联系。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