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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十一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1    浏览量:2004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十一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常教团〔2018〕6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作品数量

1.书法、摄影、绘画类作品各校各类报送3-5幅(组)作品。

2.“水与健康”主题展评成果申报,每校不得超过1项。

二、报送时间

5月23日前。

三、报送地点

金坛区市民中心A座751室。

四、有关要求

1.希各校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参加,精心组织。所有上交作品(书法、摄影、绘画)均需以学校为单位打包封装,在袋外标注学校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填写作品标签(见附件2)贴于作品背面,否则视为无效作品,不参与评选。集团校、分校报送时请注明。

2.将摄影作品电子文本(以作品名+学校+作者命名)、作品汇总表电子稿(见附件3)打包压缩,并以学校名称命名后发至903353564@qq.com。

3. “水与健康”主题成果展评为电子稿,展评成果独立包装,须标明“学校名称、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并填写主题展评活动申报表,电子稿发送至903353564@qq.com。

联系人:褚海燕,联系电话:828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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