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金坛区、常州市教育系统共青团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2 浏览量:2305次
各中学团委(总支):
今年是建团96周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义思想,积极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共青团江苏省委改革实施方案》和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决定开展2018年金坛区、常州市教育系统共青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2017年度金坛区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
2.2017年度金坛区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干部;
3.2017年度金坛区教育系统五四红旗团支部;
4.2017年度常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
5.2017年度常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干部;
6.2017年度常州市教育系统五四红旗团支部;
7.2017年度常州市教育系统示范团组织;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2)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团员青年中能起示范引领作用。
(3)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成绩优良,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能发挥积极作用。
(4)能团结青年,在团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有一定组织能力。
(5)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学生义工中具有较大影响力。
(6)团龄在一年以上(常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共青团员)。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条件
(1)自觉贯彻执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2)热爱团的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钻研团的业务,所在单位团工作有明显实绩。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三年。
(3)能积极主动承担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并取得良好反响。
(4)密切联系群众,心怀服务意识,经常深入团支部或团小组,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条件
(1)思想工作强。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配合学校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2)发挥作用优。能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团内活动形式多样,团员教育、管理和服务有章可循,团员能起先锋模范作用,团支部在班级(单位)有较大作用。
(3)组织建设实。团支部组织设置完整,团的基础工作扎实,符合团中央改革等文件要求,组织生活正常活泼,团员发展和推优荐才工作有成果。
(4)团结青年好。团干部能力较强,熟悉团的工作,紧密团结凝聚团员青年。
(四)常州市教育系统示范团组织(差额评选)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有具有学校文化特色的品牌团活动。在落实上级团组织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片区具有较好影响。有适应工作开展的一定规模的活动阵地和青少年教育培训场所;有能够满足青少年学生基本文化生活需求的文化娱乐设施;团的工作经费有稳定的来源渠道,善于挖掘和运用社会资源。
三、有关要求
1.各校要高度重视各类奖项的推荐申报工作,深入挖掘典型,统筹安排工作,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广泛影响。评选过程中要拓宽视野,广泛动员,吸引更多的青年参与到活动中来,努力扩大评选活动的参与面和影响力。
2.各校要根据分配的名额,自下而上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在对拟推报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核并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推报名单。推报名单须在各单位张榜公示。
3. 2017年度常州市教育系统示范团组织实行差额评选,请各校团组织对照申报条件,积极上报。
4.各类奖项的申报都要认真填写申报表。相关表格于4月14日前报送金坛区教育局团委,联系人:褚海燕,联系电话:82881007,电子邮箱903353564@qq.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评选活动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2.评选活动各奖项推荐申报表
3.评选活动推荐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