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教育局>>文件通知>> 内容
关于做好汛期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19    浏览量:1529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关于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精神,现就学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结合实际,做好落实工作: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汛期安全工作,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防汛安全教育。

  二、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突出对校舍、围墙及其他建筑物、悬挂物、大树、危险化学品存放处、校内池塘等涉及汛期安全的部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及其引发的安全事故。

  三、加强学生汛期安全防范教育,要注意汛期上、放学途中及在校期间的安全。突发汛情时采取人性化原则妥善处理学生迟到等情况,学生缺课要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以各种形式告知家长,注意汛期子女上、放学途中安全,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提醒驾车职工汛期注意行车安全。

  四、有基建任务的学校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汛期工地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各学校要检查雨水管道是否畅通,防范积水淹没校园。

  五、制定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资源保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情况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常安办〔2015〕9+号关于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rar

昨天访问: 4017  |  今天访问: 1440  |  本月访问: 49175  |  上月访问: 13774041  |  访问总数: 299769341

 

Copyright® 2019-2024 金坛教育服务 苏ICP备06023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