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汛期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19 浏览量:1529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常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关于层转<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精神,现就学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结合实际,做好落实工作: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汛期安全工作,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防汛安全教育。
二、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突出对校舍、围墙及其他建筑物、悬挂物、大树、危险化学品存放处、校内池塘等涉及汛期安全的部位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及其引发的安全事故。
三、加强学生汛期安全防范教育,要注意汛期上、放学途中及在校期间的安全。突发汛情时采取人性化原则妥善处理学生迟到等情况,学生缺课要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以各种形式告知家长,注意汛期子女上、放学途中安全,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提醒驾车职工汛期注意行车安全。
四、有基建任务的学校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汛期工地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各学校要检查雨水管道是否畅通,防范积水淹没校园。
五、制定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资源保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情况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