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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我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2    浏览量:1369次

各普通高中校:

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8〕14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应贷尽贷”原则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规定,请各校认真开展贷款政策宣传、预申请组织、贷款资格审核、贷款办理等工作,帮助我区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就我区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组织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助学贷款业务是实现教育公平、助力扶贫开发的重要体现。请各校切实做好助学贷款政策宣传,确保宣介到每一名高三学生及其家庭,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切实做好申贷学生资格审核、预申请工作

5月31日前,各高中校指导符合条件确有需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填写个人贷款《申请表》、初审申贷学生材料,填报《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学生情况学校汇总表》(附件三),将纸质签章稿扫描件和汇总表电子稿,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将申请学生相关信息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6月中下旬学生离校前,各高中校负责指导申贷学生,参照《申贷指南》(附件二)所示,在接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主动联系区资助中心,预约前往办理首贷签约手续。

办理时间:8月1日—9月30日

联系电话:8288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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