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04 浏览量:1156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坛编办字〔2018〕7 号文件精神,现将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17 年底前成立的事业单位。
二、评价时间
2018 年 6 月 1 日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
三、自评步骤
进入网站: http://180.97.197.82:8081/czjtxy----用户名:单位名称----密码:000000----选择单位角色:事业单位------登录------“信用评价”------“信用自评”------依次填写各表(注意本单位信用等级等第)------发送。
四、其它说明
1. 金沙中学不属于事业单位。
2. 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评分功能。
3. 编办咨询电话:0519-82839059;QQ 群号:198879271。人事科咨询电话:18961200158。
4.“评价”工作的部分注意事项见“附件”。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