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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教师流动和交流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17    浏览量:1329次

各中小学:

为加快我区基础教育优质均衡进程,有序推进区管校聘改革,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合理有序流动,现就2018年教师流动和交流工作通知如下:

一、农村教师向城区流动

(一)流动原则

学校推荐,合理流动。根据编制标准,原则上缺编单位不推荐流动对象,超编单位在不要求进人前提下,由单位推荐,合理流动,让编制宽的学校逐步“消肿”。

(二)流动条件

1.被推荐人选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分工,有大局意识,有较高的师德修养,近三年无违纪违规现象。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3.在农村学校工作六年及其以上经历。

4.身体健康,能在教学一线满工作量工作。

5.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流动程序

1.8月17日前,教育局公布城区学校进人计划;

2.8月20日前,符合流动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负责审核推荐,并将推荐人选名单汇总报教育局(汇总表见附件3);

3.8月22日,若申请流动教师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数,则的申请流动教师全部调入城区学校任教,以随机摇号的方式决定任教学校;若申请流动教师人数多于计划数,则在申请流动教师中,以随机摇号的方式产生调入人员名单和任教学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8月25日前,办理相关手续。

(四)城区小学、初中进人计划(见附件1、2)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统筹协调本单位教师资源,既要保证学校教师的相对稳定,又能在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适度流动。

2.学校在推荐过程中,要统筹规划,充分发扬民主,做到数量适度,导向明确。

3.调动人员将根据调入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实行空岗聘用。

二、同层面教师流动

同层面教师流动是指农村与农村、城区与城区之间教师的流动。

1.根据“优化配置,余缺调剂,从严把握”的原则,同一层面的教师流动应根据工作需要,超编单位推荐,缺编单位同意,教育局批准,可以调动。

2.凡缺编学校,紧缺学科的教师,原则上教师不予调出,超编单位原则上不得调入教师。

3.教育局鼓励编制较宽学校,富余学科的教师向对应的有需求的学校流动,鼓励骨干教师向薄弱学校、偏远地区流动。

4.调动人员将根据调入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聘用条件,实行空岗聘用。

5.同层面流动截止时间为8月28日。

三、城乡教师对口交流

(一)原则

根据联盟各校学科余缺情况,由城区学校牵头,在联盟校内统筹配置,按需交流,量质并举。

(二)待遇

交流期间教师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原单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原单位平均数划拨到任教学校,由任教学校考核发放,同时按现任教学校确定是否享受农村教师工作补贴。

(三)时间

原则上不超过二年,中途停止交流的一律不计为农村工作经历。

(四)要求

1.各单位要制订一些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优秀教师参加交流,要利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调节作用,促进优秀教师主动交流;对下乡支教的骨干教师,享受《关于开展骨干教师支教活动的通知》(坛教人字〔2013〕23号)中的相关政策待遇。

2.联盟校内骨干教师比例较高的学校,要主动选派骨干教师到比例较低的学校任教,同时对骨干教师要分派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

3.各单位要加强对交流教师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附件:

1.2018年金坛区城区小学教师需求计划汇总表

2.2018年金坛区城区初中教师需求计划汇总表

3.2018年农村教师向城区流动情况推荐汇总表

4.2018年同层面教师流动推荐表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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