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全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03 浏览量:1539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及市消防安委会工作要求,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制定的《全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夏季消防检查的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各校的校长(园长)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的分管领导和部门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校要细化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做到消防安全人人有责;
三、落实措施。
1.各校要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2.各校要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承诺书》、《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社会单位自查自纠表》,一式三份,一份学校留存,一份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派出所,同时报教育局安监科一份;
3.各校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师生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演练为主题的应急疏散演练;
四、组织检查。教育局将组织人员于8月下旬对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