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秋学期教职工工作量统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23 浏览量:1142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准确做好2018年秋学期教职工工作量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2018年10月实际在本单位工作的教职工(含派出交流和支教人员)。
二、上报时间
2018年10月25日下午3:00前。
三、上报方式
电子稿(见附件)发送至578553218@qq.com。
四、其它事项
1.交流、支教人员在备注栏标明“xx单位至xx单位交流”字样。
2.应在本单位上岗却不在岗人员在备注栏标明“因xx原因不在岗”字样。
3.特殊人员(包括交流、因病等原因不在岗、调动但编制尚未变动等人员……)用红色字体,此类人员统一填在表格底端。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