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01 浏览量:1185次
各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根据省纪委、省监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及常州市纪委、教育局等部门相关要求,决定在全区中小学进一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整治时间
2018年10月至12月。
二、集中整治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
三、集中整治内容
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对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以及对在职中小学教师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从事有偿家教、招生入学与校外培训机构各类竞赛成绩挂钩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
各中小学应深入了解把握工作动态,切实加强自查自纠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要求建立定期信息报送制度,请各中小学安排专人上报并于每周四下班前将摸排、整改情况表加盖学校公章后拍成电子照上传至教育局职社科邮箱jtjyzs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