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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学期各学段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报送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1-23    浏览量:1477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全国资助中心对各地资助工作实行按月通报制,资助系统完成情况是其中重要的部分。根据省工作要求,现就201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义务、学前教育学生资助信息系统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系统报送内容:

(一)高中校操作内容:

1.全国资助系统信息报送内容:http://202.119.133.18/login_blue.html,

(1)学生家庭经济信息;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

(3)国家助学金名单与资金发放信息(以本级资助中心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为准);

(4)建档立卡等免学杂费信息(以本级资助中心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为准);

(5)学校资助业务设置和资助名单信息(以1-11月份学校资助统计数据为准,同一人接受若干次资助,金额累加);

(6)社会资助业务设置和资助名单信息;

2.江苏省资助系统信息报送内容:核对各类免学费学生信息。

(二)义务教育学校操作内容:

全国资助系统信息报送内容:http://202.119.133.18/login_blue.html,

1.学生家庭经济信息;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

3.寄宿生生活补助资助名单与资金发放信息(以本级资助中心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为准);

4.学校资助业务设置和资助名单信息(以1-11月份学校资助统计数据为准,同一人接受若干次资助,金额累加);

5.社会资助业务设置和资助名单信息;

(三)学前教育学校操作内容:

江苏省资助系统http://58.213.129.204:9080/pros/identity/index.action

1. 秋季学前教育助学金信息(以本级资助中心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为准);

2. 附件数据填报;

3.无贫困学生也需填写附件数据,然后零申报。

二、报送时间安排:

11月30日前,各学校在系统中完成国家政策资助基础信息数据录入、社会资助、学校资助基础信息数据录入工作,提交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三、报送工作要求:

1.关于信息填报:

各校负责学生资助信息填报工作,并对数据报送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于信息填报中出现的问题, 具体工作人员应与本校学籍部门积极沟通,及时向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报告,协同解决,做好系统应用管理工作。

2.关于信息使用:

系统所有信息数据是省绩效评价考核的重要指标,也是省资金核拨、清算的重要依据。

请各学校高度重视,务必及时完善全国资助系统和江苏省资助系统的相关信息,当期信息当期完成,过期无法补录。

3.关于具体操作:参见群文件,群号21250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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