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教育局>>文件通知>> 内容
关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发放审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10    浏览量:1321次

各中小学、局属各单位:

根据《金坛市教育局关于医疗补助费实行统筹管理的暂行办法》精神,现将在职人员和退休(职)人员医疗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对象

1.局机关2018年12月在职和退休公务员(不含离休人员);

2.事业单位和各中小学2018年12月财政统发工资中的在职和退休(职)人员(不含离休人员和民办人员)。

二、补助标准

1.在职人员按年龄档次由各单位填好审批花名册,经审核下拨后直接补助给个人。标准为:35周岁及其以下(即83年1月1日后出生)全年补助100元,36周岁至45周岁(即73年1月1日至82年12月31日出生)全年补助150元,46周岁及其以上(即7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全年补助200元。

2.退休(职)人员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2017年10月编制)退休人员公务员医贴统计表中全年数的40%发放。

3.新分配的毕业生按半年计发。

三、审批要求

1.各单位均需填好在职人员和退休(职)人员审批花名册一式两份,12月13日前到局计财科审核交表;

2.年龄起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即年减年(2018年减去其出生年)。

昨天访问: 4595  |  今天访问: 446  |  本月访问: 80412  |  上月访问: 13774041  |  访问总数: 299800578

 

Copyright® 2019-2024 金坛教育服务 苏ICP备06023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