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录用毕业生工资转正定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0 浏览量:1378次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8月录用毕业生工资转正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资转正定级对象:
2017年8月录用毕业生(已经兑现转正定级后工资的人员除外,部分18年录用的毕业生已到转正定级时间的,岗位设置结束也按本通知执行);
二、人事编制系统操作方式
进入人事编制系统/工资业务/工作人员工资变动/事业专业技术人员/选择须变动人员/完善变动情况并保存(1.工作岗位变动情况;2.特岗津贴;3.年度考核。)/开始测算/申报后打印(1、《转正定级审批名册》;2《特殊岗位津贴审批名册》;3、个人《审批表》)。
三、上交材料
1、《转正定级审批名册》三份(人社局、教育局、单位各一份);
2、《特殊岗位津贴审批名册》三份(人社局、教育局、单位各一份)
3、个人《审批表》一份;
4、工资卡片;
5、岗位设置单;
6、聘用合同或聘书(此聘书单位自行设置,注意聘书日期)。
四、上交时间与地点
2018年12月24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五、执行时间
转正定级当月。
六、兑现时间
2019年1月上财政一体化平台(补发至2018年12月)。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