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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录用毕业生工资转正定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0    浏览量:1378次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8月录用毕业生工资转正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资转正定级对象:

2017年8月录用毕业生(已经兑现转正定级后工资的人员除外,部分18年录用的毕业生已到转正定级时间的,岗位设置结束也按本通知执行);

二、人事编制系统操作方式

进入人事编制系统/工资业务/工作人员工资变动/事业专业技术人员/选择须变动人员/完善变动情况并保存(1.工作岗位变动情况;2.特岗津贴;3.年度考核。)/开始测算/申报后打印(1、《转正定级审批名册》;2《特殊岗位津贴审批名册》;3、个人《审批表》)。

三、上交材料

1、《转正定级审批名册》三份(人社局、教育局、单位各一份);

2、《特殊岗位津贴审批名册》三份(人社局、教育局、单位各一份)

3、个人《审批表》一份;

4、工资卡片;

5、岗位设置单;

6、聘用合同或聘书(此聘书单位自行设置,注意聘书日期)。

四、上交时间与地点

2018年12月24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五、执行时间

转正定级当月。

六、兑现时间

2019年1月上财政一体化平台(补发至2018年12月)。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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