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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1    浏览量:1485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单位加强师德师风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文件内容,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真正实现教书育人与师德修养相结合。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2.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3.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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