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12-21 浏览量:1485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单位加强师德师风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文件内容,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真正实现教书育人与师德修养相结合。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2.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3.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