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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09    浏览量:1732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现把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大家,希各单位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同时要深刻吸取湖北省十堰市第十三中学和东风高级中学假期违规补课的教训,举一反三,从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区中小学校严禁补课,全体教师严禁有偿补课。各校须将举报电话告知全体师生。区教育局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电话为:82801870(法监科),82881815(督导室),82881859(教育科)。

   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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