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在职人员基本工资与退休人员基本退休费调整前工资预发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27 浏览量:1573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单位:
根据坛人社发【2015】5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教育系统在职与退休教职工工资预发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发对象
2015年7月工资统发人员、民办人员和18个差额编制人员。
二、预发金额
1500元/人。
三、上报材料
见附件(工资统发人员、民办人员和18个差额编制人员分类造表)。
四、上报时间及地点
2015年7月29日前报至教育局结算中心吴铮。
四、其它
1.调进调出、死亡人员、辞职等特殊人员暂不作补发,待工资标准调整时一并计算;
2. 本次补发于本月底前发放结束,请各单位及时申请2015年人员经费指标,所需经费年终与财政结算。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