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装备中心关于华城实验小学课桌政府采购询价公告
信息来源:装备中心 发布时间:2019-05-27 浏览量:2289次
坛教政采询价TJZC2019-XJ038号
金坛区教育局装备中心受金坛区华城实验小学委托,现就其学生课桌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望有生产能力或有供货能力的相关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招标编号:坛教政采询价TJZC2019-XJ038号。
二.采购项目预算及简要概述:本次采购660套钢木结构课桌凳,预算:9.5万元;
三.金坛区华城实验小学学生课桌椅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
600×400×760mm;桌面板:采用600×400×18mm中密度纤维板加红榉贴面,环保材料,注塑封边颜色蓝色;② 课桌规格:单桌斗450×300×140mm,采用优质冷轧钢板成型,斗板厚度1.0mm;③ 立柱采用30×60×1.2mm椭圆管,内管采用20×49×1.2mm;地脚采用30×50×1.2mm,连档用5mm钢筋制作。储物框要求:490×160×160mm以上。 ④桌架双侧带挂钩孔,配一个金属挂钩,挂钩不超出桌面(要确保学生安全)挂钩不焊死,但不能轻易拆卸,边沿及中间部分均有加强筋。⑤脚帽采用尼龙工程全新塑料;脚套需牢固不脱落。⑥螺丝采用国标镀锌螺丝,防退,金属配件安装牢固;⑦ 铁件颜色为乳白色。课桌整体高度根据国标可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有效);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缺项则视为报名不通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上报名材料仅作为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的依据。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五.领取标书时间及地点:2019年5月28日-5月30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下午6∶00;金坛区金山路168号C楼510室。
六.开标的时间和地点:2019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9∶00;金坛区金山路168号C楼510室〔教育装备中心〕。
七.联系电话: 0519 —82892019。联系人: 张先生。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投标单位在领取标书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千元。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5月31日〔星期五〕上午9∶00。
金坛区教育局装备中心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