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张志军等同志的任职前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30 浏览量:2268次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委会讨论及无记名票决,决定对下列十一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张志军同志拟任第四中学党总支部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 波同志拟任儒林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徐颜群同志拟任岸头实验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任建兵同志拟任茅麓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袁双龙同志拟任河滨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祝文祥同志拟任常胜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国华同志拟任尧塘中心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吴良俊同志拟任建昌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史建平同志拟任薛埠中心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倪国平同志拟任西旸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 瑾同志拟任西旸小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公示时间为:2015年8月30日至9月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教育局联系。
联系电话:0519-82821004,0519-82825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