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医务室 发布时间:2019-06-05 浏览量:4273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函【2019】38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活动,并于6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教育局医务室洪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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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函【2019】38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活动,并于6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教育局医务室洪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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