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十届江苏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 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科 发布时间:2019-08-13 浏览量:5891次
各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局属各单位:
为积极响应第十届江苏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征集评选活动,现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征集作品,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9年9月1日-9月30日
二、征集对象
全区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三、作品类型
1.视频作品:须包含由报送学校拍摄的完成剧目视频和文字脚本;
2.文字作品:只需报送剧目文字脚本。
四、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内容可围绕“成长内在动力的激发引导、自我意识与人际沟通问题;青春期困扰问题;和谐亲子关系的建立与维护;魏晨噶您人的挫折教育、网络教育、生命教育、入学适应问题;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特殊学生群体的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进行创作。
2.剧本原创。要求取材真实,案例典型,表演感人,贴近中小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抄袭作品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3.小学组视频作品不超过8分钟,中学组视频作品不超过10分钟。(视频格式:MP4,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B)。文字作品字数在3000字以内。
4.视频作品可以为“微电影”或“舞台剧”等不同表现形式,也可以单独提交文字脚本参加“优秀原创剧本奖”评选。
五、征集要求
每校最多报送两部视频作品。九年一贯制学校可分小学部、初中部分别报送。
六、报送方式
请各参赛学校9月30日前登陆“江苏教育新闻网”或“最美教育人”微信公众号,进入“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征集评选活动专题页面填报参评剧目信息,并将视频作品和文字脚本发送至“校园心理剧”作品征集专用邮箱:jsxyxlj@126.com。邮件标题统一为:“作品类别(微电影或舞台剧)+作品名称+学校全称”。联系人:陈路,联系电话:025-86275702。同时报送一份至区教育局教育科邮箱备存:jtjyk2014@163.com。
七、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作品征集活动,指定专人负责,利用暑假做好作品的创作工作,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作品。
2.所有报送作品必须确保是原创,如出现抄袭情况,将视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给予响应的处理。
3.本次征集评选活动的相关事宜,详见《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江苏省中小学“校园心理剧”优秀剧目征集评选活动的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