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25 浏览量:1441次
各中小学、局属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于10月10日前做好本校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情况自查工作,同时要常态化、科学化地落实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进一步提高关爱水平,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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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局属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于10月10日前做好本校留守儿童教育关爱情况自查工作,同时要常态化、科学化地落实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进一步提高关爱水平,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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