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开展2020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专项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医务室 发布时间:2020-04-24 浏览量:4273次
各中小学、中专:
为切实加强我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确保传染病不在学校传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决定4月27日至29日在全区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和卫生专项检查活动。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和江苏省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全省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迎检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