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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大合唱比赛的预备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10    浏览量:1431次

各中小学:

  根据《金坛区教育局第十五届中小学艺术节活动方案》安排,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12月底举行第十五届中小学艺术节大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5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比赛地点:农村学校由艺术教育中心组织评委赴各校现场进行评审。城区学校集中进行比赛(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赛内容及要求:

  各校必须参加并演唱两首曲目。合唱队人数不超过60人,节目时间总长不超过10分钟,必须钢琴现场伴奏,有2名及以上专职音乐教师的学校必须由本校音乐教师伴奏。

  希各学校认真准备,积极参赛。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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