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选常州金坛区中小学生境内外研学旅行承办单位的公告
信息来源:教育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06-10 浏览量:4554次
为进一步规范常州市金坛区中小学生境内外研学旅行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出国(境)游学活动组织安全有序、价格合理公正,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境内外修学旅行活动管理的通知》(苏教外〔2014〕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组织中学生参加“大学开放日”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外〔2014〕14号)、《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赴境外修学旅行活动工作的通知》(苏教外函〔2019〕26号)和《关于推行金坛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的实施意见》(坛教字〔2019〕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招选2020-2025年我区中小学生境内外研学旅行承办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办企业(机构)资质条件:
1.*江苏省4星级(含4星级)以上旅行社(在金坛区范围内需有分支机构或服务门店,并有固定的场所,面积不少于100m2);
2.具备出国(出境)旅游资质(加分条件;中标后从事境外研学的资质);
3.*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缴纳旅游质量保证金证明;
4.*为所有参团师生购买涵盖活动全程(从团组集体出发地起至活动结束集体送抵出发地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位师生保额不低于60万元人民币;
5.*连续三年内无重大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承办企业(机构)招选程序:
1.书面申请。凡符合“承办企业(机构)资质条件中带*条款”全部要求的机构,可向金坛区教育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资格初审。对企业(机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目录招选名单。
3.专家评审。企业(机构)代表现场陈述相关情况,专家组对申报材料、现场陈述情况、承办企业(机构)条件等进行综合评分。在满足“企业基础条件”的参选单位中按50%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家)招选承办单位。
4.结果公示。区教育局根据专家组意见确定目录企业(机构)公示名单,五个工作日内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进入目录的企业(机构)。
三、承办企业(机构)退出机制:
研学旅行承办方采取备案制,动态管理,每五年审核一次。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研学旅行承办资格:
1.企业(机构)停止运营或失去相应经营资质的;
2.落实安全措施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3.学校、家长投诉超过5例或满意率在80%以下;
4.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5.弄虚作假获得目录管理资格;
6.不履行合同,造成一定损失并侵犯学生权益的。
请有意参加招选的企业(机构)于2020年6月20日下午5点前携带相关资料(1.资质条件证明材料;2.书面申请等)到常州市金坛区教育服务中心203室领取招标文件。
四、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北环西路34号(原教师发展中心二楼203室)
2.联系电话:0519—82882100 13806140515 吴先生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