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常州市学校主动发展示范校评选的通知
信息来源:基教科 发布时间:2020-07-21 浏览量:4963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落实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常州市学校主动发展示范校评选的通知》(常教基〔2020〕1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区所有中小学和幼儿园。
二、评选条件
申报学校一般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教育理念的示范。申报学校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坚持德育为先,坚持面向全体,坚持全面发展,坚持知行合一。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教育理念成为学校的重要标识、师生的行动纲领和发展的不竭动力。
2.课程改革的示范。申报学校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全面优化教学方式,着力改进评价标准。探索教育信息化融合应用,提高学校课程实施水平,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育人环境。人人有教改科研项目,个个能参与教学研究,教改科研蔚然成风。
3.师生发展的示范。申报学校校长办学理念先进,专业发展突出,获得常州市“高级校长”或“学科带头人”及以上荣誉称号。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教师发展成效显著。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成长成果丰硕。
4.学校治理的示范。申报学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以学校章程建设为统领,构建现代学校制度,不断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积极推进分布式领导、项目化管理、学术性团队及非行政性组织建设。围绕发展规划的研制、论证、实施和评估等关键性环节,充分发挥主动发展的过程性价值。
5.内涵品质的示范。申报学校持续改进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成功被评为省市优质学校,近三年至少获评一次综合考核优秀等第。成功申报省市级内涵建设项目,以内涵建设促品质提升,办学特色日益彰显。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以文化人,学以成人,让人立在学校文化建设的正中央。
6.办学影响的示范。申报学校致力于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教改科研的成果被评为国家、省、市教学成果奖。积极宣传学校发展方略与治校经验,在国家、省级报刊杂志等媒体上专题介绍,得到同行的一致好评。成功举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召开的现场会或推进会,在全省有着广泛的影响力。
三、评选程序
1.学校申报。凡申报学校,对照申报条件,要填写《常州市学校主动发展示范校评选申报表》,有关佐证材料可另附。申报学校将上述申报表纸质盖章文本一式三份及有关佐证材料报送至区教育局基教科,同时报送电子稿。申报材料应在学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一周。
2.材料初审。区教育局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学校向常州推荐。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9月10日。
3.组织评审。市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评审及答辩评审,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4.获奖公示。将经评审小组确定的常州市学校主动发展示范校名单,在常州市教育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周。
5.发文表彰。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发文表彰,并颁发证书或奖牌。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学校发展是一个持续性改进和不断优质化的进程。历经十余年的实践探索,学校主动发展成为常州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和基本经验。通过示范校评选,进一步总结经验、凝炼成果、构建机制和放大价值,全面深化和持续推进学校主动发展,为学校特色发展搭建平台,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机会,为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创造可能。
2.认真组织。示范校评选,不仅是为了表彰一批学校,而且是为了激励所有学校。广大学校要认真学习“六个示范”评选基本条件,进一步明晰学校主动发展的方向,要特别注重在理论阐释、路径突破、机制创新、实践范式和成果凝炼等方面下功夫。
3.注重引领。引领是方向,引领是示范,引领更是价值。各校要充分发挥示范校的引领和辐射作用,通过报告会、现场会等多种形式,积极推介示范校的有影响、可辐射、能共享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让更多的学校成为示范校,推动常州基础教育向着更好质量、更高水平、更具活力的方向发展。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2886182,邮箱:269661629@qq.com。
附件:常州市学校主动发展示范校评选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