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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年中省测”和“全国总评”准备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基教科    发布时间:2020-08-03    浏览量:4589次

各中小学、局属各单位:

2020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年,为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和《关于开展“文明城市建设决战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坛建指发〔2020〕1号)要求,切实提高校园文明素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现就教育系统进一步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年中省测”和“全国总评”准备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学校和相关科室(包括:全区各中小学、金坛中专、政策法规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科、教育服务中心,下同。)要切实覆行工作职责,自加压力,时刻保持“临战”状态,“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督战、亲自落实,针对本单位或科室的不足和问题,采取制度性、系统性措施加以解决,努力在攻坚克难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

二、强化任务落实

各学校和相关科室要深入研究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指标要求,全面贯彻6月3日区教育局召开“金坛区教育系统‘文明城市建设决战年’动员大会”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8月上旬,切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测评“实地考察”(含台账资料)、“问卷调查”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1、附件2。

文明校园创建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拟申报“金坛区文明校园”的学校,按《金坛区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小学、中学)分类整理好相关台账的电子材料(具体要求见区教育局网站5月28日通知)。

三、积极配合督查

为确保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年中省测”和“全国总评”高标准通过,常州市文明委和金坛区文明办将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督查(分明察和暗访两种形式),各学校和相关科室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在确认督查人员身份后积极配合,不得干扰测评工作,并及时向区教育局反馈督查情况。

全国文明城市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学校和相关科室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目标意识和大局意识,以必胜的信心和决战的雄心,为金坛的城市文明和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1: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测评“实地考察”指标要求(一、二、三、四)

附件2: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测评“问卷调查”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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