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金坛区2020年普通高中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基教科 发布时间:2020-08-28 浏览量:5236次
各高中:
江苏省教育厅要求9月10日-9月30日间开展普通高中电子学籍注册及审批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籍辅号与信息采集:根据省学籍系统中“信息提示”进行编写新生学籍辅号。采集学生基本信息时,应结合省系统所需基本信息一次性集中采集,并进行核对。
2.导入新生注册信息:各校依据区招办审核盖章的《2020年高一新生录取花名册》,将新生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导入(输入)学籍系统,在完成分班、编学籍号等操作后打印(管理软件自动生成)两份《金坛区××中学高一学生花名册》,并设定状态为“待审核”。
3.自动获取的信息修正:为保持学籍信息的唯一性和连贯性,学校可用Excel表方式采集新生身份证号码和姓名(高中以中招库为准),系统据此从上一学段的全省学籍系统中寻找可以匹配的学生,匹配成功的学生随即进入该学段全省招生库,其性别、民族、家庭、学习经历等信息一并进入。学校亦可同时导入新生班级信息和学籍编号,批量更新新生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非关键字段内容。全省招生库信息采集完毕后,统一进入学籍注册阶段,凡具备唯一性的学生信息会被准予注册正式学籍。各校在9月10日前确认信息填写完整正确,并设定状态为“自动检验已完成”。
4.审核时应带材料:(1)学生花名册两份,见附件1、附件2;(2)经招办盖章的高一录取新生花名册;(3)不予注册学生情况汇报说明。
5.审核时间:9月14日,具体见安排表。
学籍审核时间安排表
时间 日期 | 上午(8:30-11:30) | 下午(2:00-6:00) |
9月14日 | 一中、四中 | 华中、金沙、尚美 |
6.审核地点:市民中心747办公室。
为及时规范地做好今年的普通高中电子学籍注册工作,请全区各校于9月1日后抓紧时间核对完善新生信息,并将已核对完善后的新生信息在网上提交待审。对不予注册的学生,各校务必排查清楚学生去向情况,书面汇报教育科,并按学籍管理规定和中招政策及时跟进处理。
民办学校招录外省学生按既定程序自主招录,民办学校跨市招录本省学生须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要求,提前与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商,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招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凡低于今年我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注册普高学籍,请各校严格把关。根据有关规定,所有应届普通高中学生高考和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地点必须与学籍所在地一致。
附件1:高一新生花名册
附件2:高一新生花名册的封面设计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