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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参加心理督导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6    信息发布:冯正平    浏览量:6629次

各位中小学、局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精神,切实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业务水平,更好地为中小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进一步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区中小学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参加心理督导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金坛区各中小学专兼职心理教师(各校选派名额见附件) 

     二、培训安排

时间

主题

主讲人

参训教师

活动地点

11月4日

(周三)

上午

9:00-11:30

《团体辅导的设计与操作》

张冬梅

教授

    所有专兼职心理教师

金坛区东城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四楼(金江苑三村B区北大门进)

下午

2:00-4:30

案例督导

    持有心理咨询师证的专职教师

注:张冬梅,心理学教授。江苏理工学院心理教育研究所副所长,江苏省教育学会心理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常州市心理学会常务理事,常州市大学生心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常州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特聘心理咨询师及督导师、“团体心理辅导应用研究”工作室主持人。多年来致力于团体心理辅导的应用研究,曾在学校及企业做心理辅导讲座及团体心理辅导百余场。

三、有关要求

1.请各校务必按名额选派教师参训,并对参训教师提出明确的要求,确保培训效果。

2.参训教师至少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上午8:45签到,11:30签出;下午1:45签到,4:30签出。

3. 各校持有心理咨询师证的专职教师需提前准备好一个咨询案例,下午现场接受专家督导。(尽量穿平底鞋和长裤,方便参与团体活动)。

金坛区教育服务中心

202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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