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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心理服务志愿者招募启事

信息来源:教育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09    浏览量:8366次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区心理健康工作稳步发展,壮大区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为全区提供权威、专业、便捷、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结合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相关要求,现决定面向全区教育系统招募一批心理服务志愿者。

一、招募对象

金坛区教育系统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

二、招募岗位

心理咨询、心理辅导志愿者

三、招募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优良,恪守职业道德。

3.热爱社会公益事业,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善于沟通、有团队合作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纪律观念,服从区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

4.身体健康,能保证在承诺的时间内参加公益服务活动,且能按要求参加志愿培训和服务活动;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5.持有三级及以上国家心理咨询师或心理健康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6.愿意接受以下基本工作要求:

1)志愿者的工作属公益性工作,按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管理;

2)志愿者的工作属于心理咨询领域,按心理咨询的专业伦理、职业道德和专业规范管理,包括接受培训和督导,参加有关研讨交流;

3)不得与来访者建立除志愿服务关系外的任何其它关系,需要转介的按相应规定进行;

4)自行协调好本职工作、个人生活与志愿服务之间的关系,按协商排定的时间工作,无特殊情况不随意变动。

四、岗位职责

面向全区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提供心理健康热线咨询、面询、专题讲座、团体辅导等。

五、招募程序

1.报名者须认真填写《常州市金坛区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心理服务志愿者报名表》,连同身份证、最后学历毕业证书、专业资质证书扫描件,打包发送到电子邮箱526161501@qq.com。联系电话:82691500,联系人:孙老师。

2.报名时间:1221日前;

3.所有报名参加志愿者工作的人员,经考核、面试合格和业务培训后,将统一颁发聘书,定期参加活动。

六、相关待遇

1.所有正式聘请的志愿者,纳入统一管理,记录志愿服务时间,享受相关权益。

2.为志愿者提供培训学习、专业督导、学术交流、社会实践等相关的成长活动。

3.区未成年成长指导中心及其上级部门定期对优秀志愿者通报表彰。

欢迎全区各学校热心心理健康工作的同志加入到我们志愿者队伍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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