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

常州教育  |  常州教科院  |  邮件中心  |  协同办公  |  返回教育服务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教师发展中心>>学科通知>>综合通知>>教育科研>> 文章
关于开展常州市(金坛区)教育科学规划“十三五”2019年度青年专项课题中期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9    信息发布:王志忠    浏览量:8064次

各有关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常州市教育科学课题的管理办法及学期工作计划,常州市、金坛教育科学规划办将对常州市(金坛区)教育科学规划“十三五”2019年度青年专项课题进行中期评估,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科学规划“十三五”2019年度青年专项课题

二、评估时间

2021427-512日,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见附件。

三、评估程序

1.各校组织自评。各校教科室组织本校课题组按要求准备材料,并开展自评。

2.由金坛区及常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评估专家组,对此批次课题项目进行评估,综合课题研究过程质量和成果等确定课题能否通过中期评估。

3.对于不能通过中期评估的课题,将分别由市、区教育科学规划办予以撤项处理。

四、材料准备

1.开题论证书复印件(无开题论证意见、专家签名和单位印章的开题论证书无效)3份。

2.课题中期研究报告(主要包括课题研究背景、概念、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所做的主要研究、已有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等,其中,所做的主要研究、已有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研究计划为中期报告的重点)3份,报告样例见附件。

3.课题中期评估表(见附件,不用装订)2份。

4.关于研究的过程与成果材料的整理。必须按规定将研究的课题材料、阶段行动计划、与之相对应的研究行动与动态报道、所有参与研究者的反思与总结等过程性材料,及时、全面地呈现到“教科研管理平台”的专题网页中。材料的搜集,要注意面向所有参与者(没有相应研究过程与成果的成员不能列入“主要研究人员”中)。对于不按规划上传信息、缺乏研究过程的项目在评估时,将执行“一票否决”制。

五、其他事项

1.请各课题主持人准备好汇报稿(PPT),汇报时突出研究的过程与成效,限定在10分钟以内。

2.在与专家组交流时,请作好记录与整理,及时按专家组意见对课题研究进行必要的修正,对中期报告进行修改,并于一周内将中期报告修改稿、中期评估表修改稿(只需要填写封面、评估意见,见附件)发jky@jtyx.net邮箱。

3.请承担结题活动的各有关单位作好场地、接待等必要的准备。

请各位单位教科室务必通知各课题主持人准时参加评估(评审费每项500元),逾期不再进行中期评估。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2368956

     

   

                 金坛区教育科学规划办

                                  2021329


昨天访问: 5167  |  今天访问: 1410  |  本月访问: 33011  |  上月访问: 13774041  |  访问总数: 299753177

 

Copyright® 2019-2024 金坛教育服务 苏ICP备06023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