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十四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局团委 发布时间:2021-07-01 浏览量:5388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十四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常教统群〔2021〕4号)予以转发,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绘水小达人“主题绘画比赛,每校不超过3幅;
2.“节水助力官”微视频征集,每校不超过2件;
3.“护水小专家”实践活动案例展评,每校不超过3个。
4.开展“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建设。
5.开展“水韵江苏-节水少年行”少年创客主题活动。
二、报送时间
9月15日前
三、报送地点
金坛区市民中心A座751室
四、有关要求
1.希各校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参加,精心组织。所有上交作品均需以学校为单位,填写第十四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作品标签(见附件2);其中“节水助力官”需填写《“节水助力官”微视频征集》(见附件3),“实践活动案例”需填写《案例展评活动申报表》(见附件4)且在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统一使用“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标识(见附件6),否则视为无效作品,不参与评选。
2.上交的作品为:
①绘画作品的纸质件、电子稿件;
②“节水助力官”微视频电子稿件;
③实践活动案例的纸质件、电子稿件;
④所有作品的电子稿件和汇总表(见附件5),发送至903353564@qq.com
3.联系人:褚海燕联系电话:82881007
附件1: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十四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附件2:第十四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作品标签
附件3:第十四届“生命之水”“节水助力官”微视频征集
附件4:第十四届“生命之水”案例展评活动申报表
附件5:第十四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作品汇总表
附件6:“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