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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十四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局团委    发布时间:2021-07-01    浏览量:5388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十四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常教统群〔2021〕4号)予以转发,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绘水小达人“主题绘画比赛,每校不超过3幅;

2.“节水助力官”微视频征集,每校不超过2件;

3.“护水小专家”实践活动案例展评,每校不超过3个。

4.开展“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示范园区建设。

5.开展“水韵江苏-节水少年行”少年创客主题活动。

二、报送时间

9月15日前

三、报送地点

金坛区市民中心A座751室

四、有关要求

1.希各校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参加,精心组织。所有上交作品均需以学校为单位,填写第十四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作品标签(见附件2);其中“节水助力官”需填写《“节水助力官”微视频征集》(见附件3),“实践活动案例”需填写《案例展评活动申报表》(见附件4)且在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统一使用“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标识(见附件6),否则视为无效作品,不参与评选。

2.上交的作品为:

①绘画作品的纸质件、电子稿件;

②“节水助力官”微视频电子稿件;

③实践活动案例的纸质件、电子稿件;

④所有作品的电子稿件和汇总表(见附件5),发送至903353564@qq.com

3.联系人:褚海燕联系电话:82881007

附件1: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十四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附件2:第十四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作品标签

附件3:第十四届“生命之水”“节水助力官”微视频征集

附件4:第十四届“生命之水”案例展评活动申报表

附件5:第十四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作品汇总表

附件6:“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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